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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创业中心第三期招商公告
2015-04-15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创业中心已投入使用,现开始第三期招商,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科技创新园拟规划面积350亩,是一个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创业服务、商务办公等五大块功能为一体的公共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其中一期启动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孵化创业中心,占地25亩,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1599距离温州龙湾国际机场10分钟车程,交通便利,区位优越十分明显。园区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规划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

园区旨在吸引大批高素质的科技人员在开发区创新创业,促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园区以政府扶持引导、公司化管理的思路运作,依托开发区产业基地,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其提供各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整合资源,营造环境,不断提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入驻条件

1、入驻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产业导向,激光光电、电子信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科技、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类项目优先考虑。

2、入驻企业必须在开发区工商、税务机关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

3.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

4、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项目的产业化前景好。

三、租赁办法

1、每个企业可租200-600平方米,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面积。

2、场地租赁一般不超过三年,租金以同时期、同区位市场价为基准并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至第三年租金按评估价的50%收取,三年租金在入驻时一次性收取,物业管理费按2/平方米/月标准收取。

四、优惠政策 

1、 高层次人才组建的创业团队所承担的孵化项目,其中,国千、省千、市580、海外高层次人才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分别给予50302010万的种子基金。

2、入驻科技孵化创业中心的企业,可向区科技局申报科技项目,根据项目技术水平、潜在经济效益和承担单位以及项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的分档支持。

3对优秀的毕业企业由区科技局向开发区管委会推荐,管委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企业毕业三个月内给予优先安排标准厂房或闲置厂房进行加速发展,对技术水平高、发展快、产出已达同期开发区亩产论英雄优秀类的企业产业发展项目按程序由商务局评估后优先予以供地。

4、入驻企业可同时享受管委会振兴实体经济发展28条扶持政策。(《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温开委发【201311号)

五、递交材料

1、孵化项目(企业)进驻中心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科技企业(项目)三年发展规划

4、承担孵化项目(企业)的科技创业者和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5、项目技术证明材料(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等);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其它所需的材料:如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已成立的企业)

六、三期报名截止日期:201551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义 丁钫钫  电话:85851829 56558808

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3228室;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1599号科技孵化

创业中心办公室。

 

    附件:1、温州科技孵化创业中心入驻申请书

          2、入驻科技孵化创业中心流程图

          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项目(企业)管理及入驻办法

          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毕业管理办法

          5、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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