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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重点企业(行业)专利保护联系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08-12

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帮一化”服务企业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增强我省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厅、局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我省专利保护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重点企业(行业)专利保护重点联系试点工作。

一、建立省级重点联系企业(行业)库

1.主要对象。重点面向在我省登记注册,并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有重大影响的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特色的行业协会等。

2.组织形式。主要采取企业、行业协会自愿申报与市、县(市、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省知识产权局综合考察确定。为体现及时、公正,我局常年受理申请,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省级联系标准的,移交所在市、县(市、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指导重点联系企业、行业制定专利保护工作措施,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内部知识产权制度。

2.对重点联系企业专利管理人员进行专利保护业务培训与指导。

3.对重点联系企业或行业维权进行指导,必要时可以派员协同企业或行业对专利纠纷进行分析,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4.总结和推广重点联系行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经验,对行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健全完善。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入库企业或行业指定专门的联络员,利用现有的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力量,及时处理反映的专利保护问题。

2.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每季至少一次主动联系企业,了解企业有关专利维权动态信息和需求。

3.建立维权援助专家库。我局将建立由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家组成的专家队伍,对重点联系行业、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给予指导和支持。

各市、县(市、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区域内重点企业(行业)联系试点工作。

联系人:张志中  电话:0571-87056402       周洪涛  电话:0571-87054054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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