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着力推动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在我市企业的贯彻实施,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的通知》及会同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推行工作(以下简称贯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本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推行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任务为主线,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综合能力为着力点,以知识产权管理的诊断、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五个环节为关键点,形成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撑和引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贯标工作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由市、县二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同推进,力争在2020前,使我市全部市级以上的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在全市初步建成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工作推行体系。
二、工作体系
(一)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广体系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贯标工作的总体推进和日常协调工作,具体组织贯标工作的相关培训,推荐参考咨询辅导机构和协助评审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推动辖区内企业贯标相关工作。
(二)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咨询辅导体系
根据相关专业队伍、业务能力、人员参加相关专题培训等情况,在市局直属单位、市本级科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在温有资质有一定规模的专利代理机构中确定参考咨询辅导机构,主要负责对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实施进行咨询辅导服务。各参考咨询辅导机构应成立专门部门并安排不少于3人负责该项工作,参考咨询辅导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过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贯标工作专题培训。
(三)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定体系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认定机构由国家相关部委确定。
(四)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培训体系
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建立贯标工作培训体系,逐步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并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编写的培训大纲和教材,对我市参加贯标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咨询人员、企业内管人员进行分批培训。
三、贯标工作主要内容
贯标企业对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在咨询辅导机构辅导下,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进行诊断分析,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编制适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的知识产权管理文件(《知识产权管理手册》)。贯标企业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实施运行后,进行内部审查和管理评审,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后,向国家批准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四、工作经费
贯标工作经费由贯标企业自筹;贯标企业咨询辅导机构的辅导费用可参考国家、省相关标准在被辅导期间予以分期支付;认定机构的评审认定费用由贯标企业参考国家相关标准支付。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市区(包括市本级、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洞头县)、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通过国家认定机构认定的知识产权管理贯标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参与咨询辅导的服务机构,按照每辅导通过1家企业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涉及县(市)贯标企业或辅导机构的补助资金将根据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对县(市)科技工作考核情况,实施对县(市)以奖代补,纳入对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企业贯标工作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的治本之策,是深入推进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的内在要求。要把贯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宣传和组织协调,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和支持参考咨询辅导机构积极参与贯标工作,协同市局共同推进贯标工作深入开展。
(二)有关参考咨询辅导机构,要把服务企业贯标工作作为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品牌的重要抓手来抓。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省举办的有关贯标实务、认证高级培训,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贯标辅导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努力为企业提供规范、诚信、高效、高质量的服务。
(三)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贯标对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性,要结合本企业实际,遵循战略导向、领导作用、全员参与三大原则,制订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各项贯标要求,建立一套可持续实施和不断改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
附件:温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化推行工作参考咨询辅导机构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