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体现项目实施按合同(任务书)执行的严肃性,我厅组织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进行了检查,截止2014年4月30日,项目执行逾期合同规定时间一年以上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465个,其中工业项目185个,农业项目85个。社会发展项目139个,国内科技合作项目7个,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6个,人才项目8个,院所项目25个。具体逾期未验收项目见附件。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记录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二、终止项目实施。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项目实施的法人责任,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清理,查找项目实施逾期的原因,分析在项目实施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如项目实施已经完成合同(任务书)研发内容可以进行验收的,请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验收材料报我厅审批,批复同意后按照项目验收规定及时组织验收。截止2014年7月30日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不合格,终止项目实施。对结余财政资金予以收回,对审计中发现的与项目研发无关的经费开支,也一并予以追缴。
逾期未验收项目公示期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
邮编:310006
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寿学平
联系电话:8705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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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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