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4-01-02
浙知发管〔2013〕84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首批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区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知管〔2013〕78号)的要求,各相关市局组织完成首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区考核工作。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工作示范期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通过复核的县(市、区)应按照《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新形势,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制定和完善示范工作方案(2014年3月前报我局备案),部署落实各项任务目标,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确保知识产权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首批通过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复核县(市、区)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3
年12月31日
抄送: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
首批通过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复核县(市、区)名单
1.杭州市西湖区
2.宁波市鄞州区
3.温州市鹿城区
4.台州市黄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