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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区复核结果的通知
2014-01-02

发布机构: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 2014-01-02
 

浙知发管〔201384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首批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市区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知管〔201378号)的要求,各相关市局组织完成首批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区考核工作。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工作示范期为20141月至201512月。

通过复核的县(市、区)应按照《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新形势,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以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制定和完善示范工作方案(20143月前报我局备案),部署落实各项任务目标,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确保知识产权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促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首批通过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复核县(市、区)名单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3 1231

 

抄送: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31231日印发

 

 

首批通过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复核县(市、区)名单

 

1.杭州市西湖区

2.宁波市鄞州区

3.温州市鹿城区

4.台州市黄岩区

5 .平湖
 
6 .诸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