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3〕38号)的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财教〔2012〕736号)文件,加快推进我市“十二五”期间现代种业的发展,促进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和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经研究决定,组织2013年市种子种苗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从事种子种苗与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企事业单位或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均可申报,项目重点支持方向为:
(一)培育具有高产、优质、抗性强、适应范围广、推广潜力大的动植物新品种、种子种苗,及其相关的生产、栽培(饲养)的配套技术研究;
(二)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重点是粮食、经济作物、畜禽、水产等地方特异性、稀缺、优良种质资源的保种与开发利用;
(三)有关种子种苗新材料、新方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年限为2~3年,项目完成后须达到相关技术和经济指标;
(二)单个项目申请市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所在地政府要按照不少于市科技经费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不少于市科技经费的比例加大自筹资金投入。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如实完整填报项目申请书,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归口管理的科技部门核实无误后,在9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上报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广强,88962059;高春娟,88962062;
电子邮件:kejitpy@126.com。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