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委):
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火炬计划二十五周年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成立宣传工作小组,组织所辖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围绕宣传重点,做好宣传工作。各市科技局(委)要确定1名专人负责联络协调有关工作,及时报送本地区工作动态及宣传总结,并于8月16日前将联络员报送我厅。
联系人:高新处 杨陈华
联系电话:0571-85056702
电子邮件:ych@zjinfo.gov.cn
附件:关于做好火炬计划二十五周年宣传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做好火炬计划二十五周年宣传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13]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
今年是国务院批准实施火炬计划二十五周年。新的历史时期,科技部就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主体培育、加速推进先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开创火炬工作的新局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走中国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稳步推动火炬工作“一个行动、两项工程”,总结火炬计划二十五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提升火炬工作社会形象,激发数百万火炬大军创新创业热情,我中心将组织开展火炬计划二十五周年宣传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宣传宗旨: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宗旨,以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着力宣传火炬计划计划在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组织模式创新、催生科技企业成长,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扶持科技服务体系、培育科技产业化人才、繁荣创新文化培育,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突出贡献和巨大成就。
二、宣传重点:
1.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国快速形成新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环境;
2.探索组织模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体系;
3.推动技术创新,催生科技企业成长壮大,培育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体力量;
4.发展创新集群,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和发展了战略性新兴产业;
5.繁荣创新文化,培育科技产业化人才,形成了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奋斗精神;
6.营造和谐生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百姓安居乐业的区域环境。
三、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宣传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本地区的宣传方案,在当地主流媒体或中央级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将宣传效果上报我中心。
2、各有关单位要确定1名专人负责与我中心联络协调有关工作,及时报送本地区工作动态及宣传总结。
3、为配合“国家火炬计划实施二十五周年图片展”,请认真收集整理本单位的有关照片、题字、题词等,并做相关文字说明,上报我中心。
4、为挖掘典型和总结经验,我中心委托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将组织开展“中国梦、创新梦——国家火炬计划实施二十五周年巡礼”活动,请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安排好相关采访活动,并根据六个宣传重点组织素材。
5、为集中宣传和展示火炬计划二十五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将组织出版“国家火炬计划实施二十五周年特刊”,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曼
联系电话:010-88656175 电子信箱:guom@ctp.gov.cn
特此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
二Ο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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