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局:
为推进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加强激光技术推广应用,提升产业工艺技术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激光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等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激光与光电产业科技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项目总投入在50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优先支持领军人物、创新团队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支持重点
1、激光与光电产业重大科技研发项目。重点围绕激光器件及应用设备、光电能源(重点支持分布式上网、微网技术)、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光通信关键器件及设备等的研发。
2、激光技术应用项目。重点围绕泵阀、电器、鞋革、专用设备等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利用激光加工技术对传统工艺进行改造,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
三、申报材料与报送时间
申报单位需提交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在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上年财务报表以及能体现项目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情况的相关辅助材料。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在8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接通知后认真组织项目,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按时推荐上报。市本级区可推荐5项,其它县(市)可推荐3项。
联系人:林海,88962090;杨鸿,88962033。
转自:温州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