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文要求,中国与独联体、东欧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例会所确定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执行与管理自2013年6月24日起参照《关于执行与独联体及东欧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管理规定》(国科外字[2013]151号)。同时,废止《关于执行与独联体。东欧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若干管理规定》(国科外字[2007]160号。
联系人:陈晟颖 杨东旭
联系电话:0571-87054043
电子邮件:yangdx@zjinfo.gov.cn
附件:《关于执行与独联体及东欧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管理规定》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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