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外〔2013〕89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做好2013年度引进海(境)外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2年6月30日前正式签约,运行良好,尚未获得过以奖代补的创新载体。优先支持已列入2012年统计(浙科发外〔2012〕272号)的载体。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书》(附件1)及《2013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附件2),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至:yangdx@zjinfo.gov.cn,同时抄送至:csyzju@126.com;
2.省内共建单位与国(境)外单位的共建协议书;
3.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的博士、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省内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各市限报3家,义乌市1家,由市科技局(委)负责审核汇总排序后上报。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限报1家。
请各市、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审核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我厅国际科技合作处。
联系人:合作处杨东旭、陈晟颖,电话:0571-87054043,传真:0571-85158548
附件:1.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书
2.2013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