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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2013-04-24

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的建设,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06]253号)和《关于加强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浙经贸培训[2007]448号)精神,开展2013年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对象为省经信委公布的参加2012年度考核的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详见浙经信培训[2012]289号,名单见附件1)。项目自愿申报,专项补助将根据2012年度基地考核情况和项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

    二、项目范围

    (一)教学设施建设。包括基地的教学场地、实训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改善和提高。

    (二)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基地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和培养。

    (三)教材体系建设。包括教学课件的研发,引进或编写针对性强、系统规范的培训教材等。

    (四)特色项目研发。符合浙江企业特点,对于提升浙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或促进浙江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有现实意义的特色培训和管理咨询项目的研发等。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基地如实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项目单位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文件;二是资金申报表;三是项目报告书(详见附件2、3)。可同时选择项目范围中的若干项进行申报,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请合并填写,只需填1份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1式2份,按财政隶属关系向所在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由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和财政局审核盖章后(其中经信部门由市级汇总),分别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含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省级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直接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请各培训基地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企业管理培训处:王竞华,唐国锋,联系电话:0571-87052705,87056915;邮箱:tanggf@zjjxw.gov.cn。

 省财政厅企业处:叶伟光,联系电话:0571-87058658;邮箱:ywg99318@sina.com。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