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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3年部分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3-04-22

浙科发计〔201372

 各市科技局(委),各有关科研院所、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1244号),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9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3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厅2008-2010年安排的厅市会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2010年度安排的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厅市会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委托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委托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进行。各个专项的具体评价方案详见附件。

        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按各个绩效评价方案的要求在 56日前 报送相关评价材料。请各市科技局(委)按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自评工作。

 

附件:1厅市会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2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 2008-2010年厅市会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清单

           ▲ 2010院所扶持专项项目清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417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34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