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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2013-03-26

发布机构: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3-03-25

浙知发管〔201323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工业设计基地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81号)精神,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工业设计基地内的龙头企业、大企业集聚,推动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和推广工作,支持企业通过审查绿色通道快速获取专利授权,支持企业通过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组织(PCT)渠道申请国外专利。以基地内企业为重点,积极推动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认定一批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专利优势企业群。
 
二、发挥知识产权集群优势。积极发挥工业设计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依托基地内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优秀工业设计企业,组建工业产品设计专利联盟,开展专利态势分析,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实施专利共享许可使用,将企业的技术、人才、研发优势转化为具有特色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重点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工业设计基地,开展国家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和集聚区管理试点工作。
 
三、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转化。充分利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各类技术交易平台,组织举办有影响力的工业设计对接会、拍卖会或优秀工业设计展示会,加强高校院所与基地对接、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对接,促进工业设计领域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完善和强化专利权许可合同备案制度,促进基地内知识产权转让与交易规范化。积极推荐工业设计优秀专利参与中国专利奖等评选,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影响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设计企业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地科技(知识产权)部门要将工业设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列入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构建基地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开展业内侵权通报,畅通维权援助渠道,加大侵权打击力度。省级和其他工业强县(市、区)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在建设发展中,要同步建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12个省级和有条件的经济强县(市、区)的工业设计基地要争取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分中心或工作站。
 
五、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对基地内工业设计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着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积极引导知识产权代理、咨询、信息、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面向基地开展服务。探索开展中小工业设计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为中小工业设计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经营管理服务、综合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服务等复合型高端对接服务。依托中国(浙江)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人才培养机构,加强工业设计领域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为工业设计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六、注重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以面向基地为重点,借助开展工业设计大赛、“4.26”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巡回演讲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努力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强化政策保障。各地科技(知识产权)部门要围绕本地区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完善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制定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大对工业设计领域专利专项资金的扶持保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创造条件,配强工业设计基地知识产权管理力量,加强与工商、版权等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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