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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和2012年度基金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2013-03-19

各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进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和编报2012年度基金会计决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十二五”以来承担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发展基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做好我省电子发展基金总结和会计决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完成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正在执行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包括一般资助项目、招标项目、倍增计划项目)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编写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要求详见附件一),同时填报《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会计决算报表》(要求详见附件二、三)。

        二、各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将总结材料(包括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式二份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三、各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重视“十二五”电子发展基金的总结工作,组织督促好本地区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总结工作。

        联系人:郑闽红,电话:0571-87050803,邮件:zhengmh@zjjxw.gov.cn

        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701室(310007)。

 
 
转自: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