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提升基地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现就做好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重要补充和扩展,为鼓励和方便各地的创建工作,从2013年起,我厅将对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采用常年受理分批审批的方式进行。
2.申报创建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市、县(市、区),请按照《浙江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件与要求,认真填报“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表(附件1)”、“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情况表(附件2)”和“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规划(附件3)”等申报材料。
3. 请各市(县)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厅。市辖区申报材料需经市科技局审查同意,由市科技局统一上报。
联系人:高新处余晓军
联系电话:0571-87054022
E-mail:yu314@zjinfo.gov.cn
附件: 1.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表
2.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情况表
3.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规划(提纲)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