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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重大新药创制研发需求建议的函》的通知
2013-02-18

各地市,各有关单位:
 
        2013年国家重大新药研发需求建议征集工作已经展开,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建议,于2月25日前经我厅审核,报送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金宏伟
 
        电 话:0571-8705405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社发处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