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局要求,参加首批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试点工作的单位需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为确保我市各试点企业能以较高的质量完成贯标工作,现决定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月9日(周三)上午9:00-11:30。
二、会议地点
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报告厅(府东路17号,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1号门口)。
三、参会人员
(一)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瑞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盛博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城减速机有限公司、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等5家试点单位相关负责人员1-2名。
(二)鹿城区科技局、瓯海区科技局、龙湾区科技局、乐清市科技局、瑞安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1名。
(三)贯标中介服务机构: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相关人员。
转自:温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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