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总结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问题,规划好下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以推进我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和发展。根据《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请认真做好2012年度的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汇总统计,以及2013年的打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12年底前批复建设的全省所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试验基地)。 二、报送内容 (一)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打算 1.2012年工作总结要有对建设和运行状况的自我评价,材料要求尽量精炼、突出重点、有典型事例,做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12月份相关数据可用预计数)。具体内容包括:研究工作和建设运行工作的进展;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括获奖、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情况、发表的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的目录、专利情况等;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建设与运行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结合今年省市县联合科技经费大检查工作要求和检查内容,说明财务管理、收支状况以及建设和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大型仪器设备完好及利用率;开放共享情况;学术委员会开展活动及发挥作用情况;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2.2013年工作打算要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内容详实、符合实际。 3.总结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2年度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12月份的数据按常规预计)。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1.各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所有需报送的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请将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称命名)于2012年11月25日前分别报送到各组长单位(分组情况及组长联系方式见附件2); 2.各组长单位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所属小组所有成员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汇总后的基本情况调查表集中报送到省科技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联系人:尹兰香;邮箱地址:zmjxylx@163.com;联系电话:0571-87054004。 附件:1、《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2年度基本情况调查表》 2、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组情况表 2012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