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全面了解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运行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的运行经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我市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进行年度评估。对评估优秀的给予表扬及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企业研究机构建设,对评估不合格的,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材料、不参加评估或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研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 请各省级企业研究院的依托单位根据附件2要求进行数据上报;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依托单位根据附件3要求进行数据上报;各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依托单位直接填写附件1。如企业同属于省、市两级企业研发中心的,只需上报省级的材料。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及时通知辖区有关企业,督促认真填写上报,并于11月16日前将辖区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评估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以企业全称命名)收齐,送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系人:陈琦、陈亦泛,88222851。 附件: 1.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作情况表 2.关于报送2012年度省级企业研究院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的通知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转自:温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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