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农〔2012〕184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厅、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农村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农技字〔2012〕74号)要求,及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对2011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内容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合同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二、监理单位 项目推荐单位作为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按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监理。 三、监理材料 1、国家级项目监理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其他相关附件。项目监理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监理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将随后发送给项目承担单位,经激活后使用直至系统关闭,提交的书面监理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监理材料与上报的书面监理(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2、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12年10月20日前完成监理材料的网上提交,并将书面监理材料(一式2份)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联系人:刘晓聪、俞峻;电话:0571-87055373、87054085。 附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9月12日
附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名称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内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四、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五、项目资金落实和支出情况 六、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 七、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八、存在问题与建议 九、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