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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2012-08-13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高新区科技合作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技部、发改委等10部委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2012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本届高交会以“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根据浙江展团的任务,充分利用高交会这一平台,经研究决定我局组织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企业参展。现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做好本地区推荐工作,请务必在8月20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上报温州市科技局成果处。由省科技厅统一安排。

    二、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参加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开展有关专项对接活动,如电子展、光电平板显示展、国家高新技术政策发布会,推动我市转型升级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县(市、区)科技局请务必在8月20日前将参加高交会人员名单按照附件格式上报至温州市科技局,以便组织单位统一制作参展证件,活动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明霞;

    联系电话、传真:0577-88962047;

    电子邮件:cgc@wzkj.gov.cn

  
温州市科技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