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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拟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示
2012-07-17

        根据《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2012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完成“三审一决策”等程序,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科技项目的监督,现将2012年度拟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外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2712日至2012718日,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实事求是向省科技厅反映有关问题。反映问题应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省科技厅

        邮    编: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054004

        联 系 人:尹兰香、张薏萍
 
 
 
 
 
转自: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