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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2012-04-09

各县(市、区)经信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住建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经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温经贸技术〔2011〕93号)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市级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建筑、房地产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5亿元;

  (二)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三)建筑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12名。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填写《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温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属地经贸、建设部门。各县(市、区)经信、建设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属企业可直接报送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申报要求

  (一)企业必须如实撰写上报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各县(市、区)经信、建设部门要在深入了解申报企业的机构设立、技术装备、技术中心现状、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对企业的创新机制、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报送。

  (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于2012430日前分别报送温州市经信委和温州市住建委。

  联系人:温州市经信委芃芃,

  电话:88968058,yaopp@163.com

  温州市住建委吴策,

  电话: 88825912,jsj88825912@163.com

 
 
 
转自: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