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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外贸单证岗位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2-03-06

转发《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外贸单证岗位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现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外贸单证岗位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浙商务人发〔2012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并做好网上发布。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12年度浙江省外贸单证岗位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外贸资格考试通知

  温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7印发

 

 

 

 

 浙江省商务厅文件

浙商务人发〔2012〕51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

外贸单证岗位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不含宁波):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2012年度全省商务系统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为更多更好地培养我省外贸发展所需人才,现将2012年度浙江省外贸单证岗位资格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上半年

  519日(周六)上午9:00—11:00外贸单证

  519日(周六)下午1:00—2:30外贸实务

  下半年(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121日(周六)上午9:00—11:00外贸单证

  121日(周六)下午1:00—2:30外贸实务

  二、考试对象

  1. 各外经贸公司、自行出口生产企业和三资企业中从事外贸单证工作人员。

  2. 即将毕业并有志于从事外贸行业的各在校大、中专学生。

  3.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应届毕业生。

  4. 其他有志于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

  三、考试办法

  1. 由浙江省外经贸培训中心组织做好全省外贸单证的培训、命题、考试、阅卷、证书发放等工作。

  2. 报名办法:相关企业人员报名请与省外经贸培训中心联系;学生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

  3. 考场地点设在各市相关单位和学校,由省外经贸培训中心具体确定考点。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市商务局(外经贸局)组织人事部门,将此通知转发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请各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并在网上发布。

  2. 请各相关单位和学校,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培训,及时统计报考人数、收齐相应资料(详见附件)后上报省外经贸培训中心,共同做好本年度浙江省外贸单证岗位资格的考务工作。

  3. 具体考务工作请与我厅浙江省外经贸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1—2893929928939298(兼传真)。浙江省外经贸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zjwpzx.com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外贸资格考试通知

抄送:各有关企业和学校。

      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2年2月20印发
 
 
 
 
 
 
 
转自:温州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