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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 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2-02-17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园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 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 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 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81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强工业设计创新载体建设,强化科技公共服务。将基地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以重点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按国家规定享受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四税减免”扶持政策。

        二、强化创新平台工业设计功能,提升科技基础条件。重点培育强化各区域和行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工业设计功能,面向基地内企业开展有关工业设计的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对开展工业设计服务成效显著的平台予以优先支持。

        三、培育发展工业设计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将工业设计项目纳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重点支持内容,符合条件的支持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基地创办工业设计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落实基地内工业设计企业研发经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四、加快推进工业设计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建设,健全创新服务体系。把工业设计成果纳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登记,充分发挥工业设计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效应。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运用电子商务模式,通过在线洽谈、网上招投标、成果交易等多种手段,形成工业设计技术交易互动机制,扩大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建立工业设计合同登记制度,将工业设计合同纳入现有技术市场合同登记制度,鼓励企业、工业设计机构等对工业设计项目合同进行登记,促进工业设计市场交易规范化,提高工业设计技术市场对外开放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发展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业设计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意识,鼓励工业设计企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支持工业设计企业联合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机制试点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设计师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履行对口联系指导职责,抓好试点示范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推进金华市、绍兴市、丽水市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由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部署试点工作,分管厅领导亲自指导,相关处室具体负责日常联系指导工作,将相关工作列入处室年度工作责任制目标。强化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将推动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技强县(市、区)创建、复评的重要内容。
 
 
 
 
 
 
转自: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