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今年拟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项目进行筛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批准已立项建设一年以上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依托于企业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1.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开发实力,在国内同行业或同领域中技术领先,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
2.具有技术创新、产业化意识较强和管理水平较高的领导班子;具有学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有能够完成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有经验丰富勇于开拓的营销人才;
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相应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4.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依托企业必须是省内同行业的龙头企业,并已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4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年增长率30%以上,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5%;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可适当递减;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5.密切联系一批企业和科研院所,并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接受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和向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
6.在相关技术细分领域尚未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推荐申报
由我厅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评审,我厅将按照有关评审意见向科技部推荐申报。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报送推荐入库建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
五、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厅提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材料须采取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上报,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电子文档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寅、尹兰香
电 话:0571-87054004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科技厅415办公室
电子邮箱:zmjxylx@163.com
邮 编: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