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建设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的支持、考核与督促,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