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厅局,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对2010年度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合同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项目推荐单位作为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按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监理。
1.国家级项目监理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其他相关附件。项目监理数据的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监理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将随后发送给项目承担单位,经激活后使用直至系统关闭,提交的书面监理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监理材料与上报的书面监理(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12年2月10日前完成监理材料的网上提交,并将书面监理材料(一式2份)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2.省级项目监理材料包括《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及有关附件。相关表格可从www.zjsp.net网站下载。请各项目监理单位认真完成监理工作,并于3月底前将省级项目监理结果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联系人:刘晓聪、俞峻;电话:0571-87055373、8705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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