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统一部署,现将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于12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厅办公室于2012年1月初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浙江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