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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度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的通知
2011-10-25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报送2011年度省级企业研究院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的通知》和《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各级企业研发机构的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企业研究院于2011年11月7日前将2011年工作总结和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1份报市科技局,并同时抄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本次工作总结将作为今后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关于报送2011年度省级企业研究院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的通知》)。

        二、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将2011年度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研发中心数据进行汇总,并做好本地区2011年度研发中心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打算。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于2011年11月7日前将各企业统计表、统计汇总表、工作总结的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1份报市科技局。具体要求、统计表格式详见附件2(《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的通知》)。

        三、各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将2011年度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研发中心数据进行汇总。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于2011年11月7日前将各企业统计表、统计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报市科技局。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经开区经发局及时通知辖区有关企业,督促认真填写统计表,并按时上报。

         材料报送地址:市河通桥 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系人:陈琦 88962056    陈亦泛88222851
 
 
 
 
 
附件3:市企业研发中心2011年度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4:市企业研发中心2011年度进展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5:各级企业研发中心名单
 
 
 
转自: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