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喜树碱前药的纳米制剂的临床前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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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列入
2011
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试行)办法》和《
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并于
2011
年
8
月
20
日前
做好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工作。
转自: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