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1〕24号)、温市科综〔2010〕15号文件精神,今年暂不安排财政科技资金对已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支持。如各申报单位愿意自筹资金实施,请于6月25日前将承诺书报送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科技局3018窗口(地址:惠民路审批大楼三楼),市科技局经评估后择优选择部分项目列为经费自筹项目。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可以发送传真,逾期不交承诺书将视为放弃处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谢谢!
联系电话(传真) 88926212 温州市科技局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