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各派出单位:
第九批省派科技特派员目前已全部下派到位,按照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专项行动方案(2006-2010年)》(浙科发农〔2006〕2号)要求,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第九批省派科技特派员要针对入驻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结合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和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提出项目申报。申报的项目要求是先进适用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项目,有明确的实施基地、市场前景好、带动性强、预期可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申报的项目可以是第八批科技特派员项目的延续,也可以是富民强县专项行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等项目的子课题,但要求明确任期内的目标。对上年延续的项目各县(市、区)科技局要严格审核任务和目标,要有新的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要求。
二、申报方式
1.按照《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有关要求填报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在浙江省农业科技特派员之窗(网址:http://www.zjktp.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下载。
2.申请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初审、盖章后并按附件格式汇总好报市科技局,再由市科技局以纸质材料一式1份(附电子版)于
2010
年
5
月
25
日
前统一报送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浙江省科技厅农村处
叶祥发 87054033
戴丹丽 87054039
E-mail:ktp2008@zjinfo.gov.cn
地
址:杭州环城西路
33
号,邮编
310006
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二○
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