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二○一○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方案》(浙科发人〔2010〕180号),我厅将分专业对入围团队进行实地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考察方式 通过实地考察团队成员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团队成员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了解所在单位对团队的支持力度和管理机制,考察团队成员之间是否具有协作精神,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就专家在基础评审过程中提出的疑问进行核实。 二、主要考察内容 (一)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1、成员的参与意愿:了解个人及单位成员加入团队的真实意愿,考察团队成员对团队建设的目标、分工和运行规则等方面的认识情况。 2、前期合作情况:审查团队个人及单位成员之间是否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是否曾经合作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是否查有实据。 3、研发与产业化的硬件条件:审查团队是否具有完成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了解产业化和成果转化基地的条件和实力。 (二)审查团队建设的合理性 1、团队的研发方向:是否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否体现技术创新的要求,以开发重大技术和重大产品为目标,是否属于由海外高端人才领衔的团队、青年人才团队、能显著提升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水平的团队、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突出的团队等优先遴选对象。 2、重复建设情况:根据同一领域同一方向原则上只优选一个团队的原则,审查申报团队之间、以及申报团队与已批准建设的团队之间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3、整合情况:为了加大跨单位整合优质科技资源的力度,通过考察,鼓励和引导对专业相近、力量互补的团队进行整合。 (三)考察团队建设的可行性 1、带头人与首席科学家: (1)团队带头人与首席科学家分设的,对团队带头人重点考察其研究领域是否与团队的研发方向相一致,是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首席科学家重点考察其是否在科研一线工作,研究水平在业内是否具有较高公认度,在科研方面是否有领军能力。 (2)团队带头人与首席科学家不分设的,除了上述内容以外,重点考察带头人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 2、人才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周密、可行,引进、培育人才数量、方式和实现途径是否明确可行。 3、实现研发目标的可行性: (1)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的团队:重点考察是否有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发展较快、潜力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作为成果研发和转化基地,以往团队内有关各方是否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前期在成果产业化方面成效如何,未来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方面前景如何,拟开发的重大产品是否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2)在社会发展领域从事研发工作的团队:对于医学领域的团队,重点考察其研发的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是否能显著提高疾病的诊疗水平,是否能大面积推广,是否能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以及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如何;对于其它团队,重点考察其已有的技术发明和研究成果是否已在实践中应用,并有一定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今后的研究成果在社会发展具体领域推广应用的前景和可行性如何。 4、配套支持情况:考察团队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团队的预期投入和支持力度如何,是否能够落实。 三、时间安排 实地考察原则上
12月
20日
开始,1月中旬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专业考察组分别确定并负责通知被考察团队。 四、其它事项 以上未尽事宜可向我厅咨询。 综合咨询电话:87054016(人事处) 业务咨询电话:87054023(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87054026(农村科技处) 87051053(社会发展科技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