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动态新闻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二〇一〇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09-17

浙科发人〔2010180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850号)、《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办法(试行)》(浙科发人〔2010 104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关于第二批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的通知》(浙科发人〔2010147号),我厅制定了《二○一○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方案》,现予印发,希共同做好2010年度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的遴选工作。

        遴选过程中有关事宜可与我厅“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综合事务:87056401、87054016(人事处);业务咨询:87054023(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87054026(农村科技处), 87051053(社会发展科技处)。

 

二○一○年 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科技 人才 工作 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0915 日印发

 

 

二〇一〇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850号)、《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办法(试行)》(浙科发人〔2010 104号,以下简称《建设办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关于第二批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的通知》(浙科发人〔2010147号),现就2010年度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遴选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优先遴选范围

        根据创新型省份、人才强省和国家技术创新试点省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进一步发挥科技人才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推动作用,在《建设办法》的基础上,对归属以下领域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团队优先选拔和重点支持。

(一)优先领域

       优先遴选和支持围绕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现代农业以及未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研发推广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产品,支撑引领产业发展的团队。对在上述领域追踪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具有较大创新潜力,前期已取得重大进展,预期成果能形成战略技术储备,有利于培育新兴产业的团队,也优先遴选和支持。

(二)优先对象

1.由海外引进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团队

       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研发方向处于世界科技革命前沿,符合浙江新兴产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世界水平,在国际同行中具有重要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者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战略产品的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

2.由海内外引进的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团队

        优先支持由201011日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或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高端人才领衔的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团队。对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引进后创新绩效突出的,入选时间可放宽至 200911以后。对 201011以后从省外引进并全职在浙工作的高端人才领衔的达到国内顶尖水平的团队,也优先遴选和支持。

3.“产学研紧密合作”的团队

        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新兴产业领域发展较快、潜力较大的企业参与团队建设,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在高端发展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或具有显著创新能力,主要从事产业技术研发,有望实现核心技术和产业技术跨越,能够实施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团队。

4.富有创新活力的青年人才团队

        优先支持由50岁以下、年富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带头人领衔的,由青年科技人才组成的团队。团队成员之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曾经合作取得国内一流的创新成果,富有创新活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团队人才培育导向突出,人才发展规划科学、周密、可行,实现途径明确。

二、组织领导

        在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小组和省科技厅的领导下,由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办”)负责制订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遴选、日常管理、考核验收等具体工作。工作办主任由省科技厅分管副厅长担任,副主任由厅人事处、计划财务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国际科技合作处处长担任,厅相关处室负责团队工作的人员为工作办成员。厅人事处负责处理工作办的日常事务。

三、遴选程序与要求

       遴选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前期准备( 915日前

1.召开省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团队建设工作;

2.拟定下发《关于第二批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推荐的通知》;

3.拟定下发《2010年度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工作方案》。

(二)申报推荐( 930日前

1.实行创新团队负责人申报制。创新团队应明确团队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团队负责人主要负责管理、协调等工作,首席专家主要负责指导团队开展研发工作。团队负责人可兼任首席专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设首席专家。创新团队负责人应如实填写《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推荐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2.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遴选条件,对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申报团队进行初选后推荐上报我厅。

3.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项目受理中心统一受理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4.根据申报情况,与申报单位和带头人进行沟通,引导团队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三)审查评选( 1231日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