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政〔2010〕177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国资局、质监局、总工会、人民银行,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各企业:
为扎实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示范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发展之路,根据《浙江省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人力社保厅、国资委、金融办、质监局、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浙江杭叉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为浙江省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08号)和《浙江省创新型企业评价制度》的要求,对首批创新型试点企业进行了评估,确定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等40家为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其中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为今年新上的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纳入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管理。
希望上述企业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投入,不断完善自主创新的机制体制,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总结自主创新经验,带动和促进广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浙江省第四批创新型示范和试点企业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总工会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