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高〔2010〕173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建立江干机电行业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8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批准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为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市、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工作的支持,确保基地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各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进基地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和发展。
附件:2010年新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名单
二○一○年
九月八日
主题词:技术 产业 基地 批复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0
年9
月8
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