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项目承担企业: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从
2010年
7月
1日起
,开始填报2010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监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填报基金项目的监理信息;在基金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真实地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
2、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2010年新颁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开展2010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的填报工作。
3、2010年度须填报半年报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为: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不含2010年度公布立项支持的第一批项目)且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4、半年报上报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
2010年
7月
1日
至
7月
17日
网络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并提交书面材料1份(包括监理报表和相关附件)送到温州科技情报所;
联系人:陈亦泛、杨鸿
电 话:88222851、88962033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