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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
2010-05-13

浙科发条〔2010〕93号

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近年来,在“两创”总战略指引下,我们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平台建设基本思路和“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自主创新”的总体要求,建设了一批跨单位、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我省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分为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服务平台和区域创新服务平台三类。通过平台建设,有效地集聚了创新资源,激活了创新要素,转化了创新成果,提高了创新能力。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发展,经研究,我厅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平台建设备选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平台建设备选项目的推荐工作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服务平台和区域创新服务平台是通过优化整合科技资源所形成的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创新载体,是服务于全社会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的基础支撑体系。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平台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择优推荐,切实做好本次平台建设备选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备选项目的基本条件
          1.2010年平台建设备选项目的推荐必须符合平台建设相关要求。
          2.平台建设牵头单位现有基础良好,具有能为平台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的科技人员、科研设施和科技成果等。平台共建单位自愿组合,存量科技资源整合情况良好,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向本行业(区域)内广大中小企业、科研人员提供研究开发、中试转化、检测测试等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能有效提供产品设计、工艺改进、难题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
         3.各平台共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具有自我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在项目申报与财务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4.平台建设依托单位具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包括配套政策、配套资金与后勤保障等。按照省、市、县互联互动、分层建设和分级投入的原则,省级财政资助的平台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与提高平台整体创新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有关的关键仪器设备、软件工具等的添置,地方配套经费和单位自筹经费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要求。
 
        三、有关推荐要求
         1.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根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基本条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择优组织推荐平台建设备选项目。原则上每个市科技局可推荐1项。有关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应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择优推荐,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荐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项。
        2.填写《浙江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备选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
        3.撰写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大纲见附件2)。请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于5月25日前,将上述两份材料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五份)两种形式报送我厅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相关厅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和论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行业和区域布局需要,择优予以立项支持。
        联系人:科技厅条件处 王桂良 王世锋
        联系电话:87054029 87054037
        Email:wangsf@zjinf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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