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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省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县和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7-17

各县(市、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改局、浙南科技城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和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市开展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县(市、区),优秀专业市场,重点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的经费补助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县(市、区),优秀专业市场,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按照《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和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等的评选办法(试行)》(浙科发成〔2013〕58号)的条件申报。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拥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联,距法定期限到期不少于5年的有效授权发明专利的项目。

(二)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成〔2010〕110号)要求申报。

二、名额分配

(一)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县(市、区):全市择优推荐3家;

(二)网上技术市场优秀专业市场、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全市择优推荐2家;

(三)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的产业化项目无限额。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上报:

(一)电子文档请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填报。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书面文档包括各类项目申报书、附件(审计报告需要原件1份)、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送当地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市科技局。

四、审核推荐

严格审查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实际情况,务必剔除关联交易和虚假交易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在审查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县(市、区)科技局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上报市科技局(委)汇总和审核推荐。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书面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温州推荐省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申报汇总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