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7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7〕37号)及有关会议要求,现将我市今年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实行限额申报
温州市本级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名额分配清单(见附件1),各县推荐申报名额由省厅直接分配,申报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由市科技局协调安排。市科技局负责市辖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属等相关单位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市辖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属等相关单位拟申报2017年省科学技术奖者,应填报《2017年省科学技术奖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由辖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局汇总后于3月17日之前上报市科技局。各县(市)科技局负责所在县(市、区)省科技奖推荐组织工作,并在4月15日上报省科技厅前把推荐项目上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的公示
被推荐项目成果应当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项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要求详见附件3)。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上报到当地推荐部门。
市辖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属相关单位应在3月25日前把填报的2017年省科技奖推荐书(电子版)上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负责进行市本级推荐项目集中专项公示,公示期10天。
三、省科技奖申报项目要求
1.上报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每个项目书面推荐书6份(其中2份装订在附件材料里),附件材料2份(材料不退还),推荐项目公示内容及公示结果材料2份。
电子材料:PDF格式推荐书。
2.上报材料受理时间
市科技局受理市本级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0日下午5:00,报送材料前应完成网络系统的填报提交工作。
四、受理方式及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组织工作,通知相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尽早做好具体申报工作,申报时请务必认真审阅省科技奖申报通知及201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市科技局委托温州市科学技术情报所负责2017年省科学技术奖材料的具体受理事宜。
联系地址:市府路科技馆南楼309、303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李明霞,联系电话88962047;陈亦泛,联系电话88222851;邮箱26166472@qq.com。
省科技厅相关通知及附件可参阅浙江省科技厅网站(http://sta.zjkjt.gov.cn/wlsb/)。
附件:1.温州市本级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名额分配表
2.2017年省科学技术奖拟推荐项目汇总表
3.2017年省科学技术奖公示内容要求
4.201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doc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10日
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前3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推荐上报时提供公示内容及公示结果文件。
2.技术发明奖:项目成果名称、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技术发明、主要完成人及技术贡献、完成单位提供支撑情况、经济效益、代表性论文专著及作者、主要知识产权及发明人。
3.科技进步奖:项目名称、推荐单位、项目简介、主要科技创新、主要完成人及技术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及创新推广贡献、经济(社会)效益、推广应用情况、代表性论文专著及作者、主要知识产权及发明人。
其中对推荐为省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软科学类二等奖及以上等级的候选项目,公示的经济(社会)效益要分单位单列,例如:卫生项目:公示经济(社会)效益时,要包括在XX医院推广应用病例数,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农业项目要包括在XX市(一般指地级市)推广应用面积,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软科学项目:包括在XX党委、政府或部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