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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通知
2016-01-26

各项目承担企业: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及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填报及工作总结报送工作的通知》(国科火便字〔2016〕1号的要求, 2015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以下简称年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5年度须填报年报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为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结束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填报时间

请严格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的要求,在1月31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三、填报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创新基金网络系统(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流程详见附件2)进行填报,对照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如实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书面材料(如:网络上打印的创新基金监理信息调查表、销售凭证、财务报表、各类证书复印件等)1式1份送到温州科技情报所(温州市九山河通桥6-2号)。

联系人:陈亦泛、林海,联系电话:88222851、88962090。

 

附件:1.项目清单

      2.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流程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125日    


附件: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