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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8年温州市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的通知
2018-07-30

各区、功能区科技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温委办发〔2016〕7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各区(不含洞头区)、功能区所辖2017年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且该企业在2017年度获得银行贷款,并已支付利息。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资助,具体标准为:企业已获得的银行贷款,按照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500万元。

企业2017年如已享受财政贷款贴息补助的,申请贴息资助额度时扣除已补助额。

三、申报材料

1.2018年温州市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2018年温州市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明细表;

3.承诺函;

4.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5.贷款合同、银行借款借据、还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等;

6.2017年如已享受财政贷款贴息政策的,还需提供相关贴息补助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和PDF电子版各一式1份。

四、申报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区(不含洞头区)、功能区科技局;各区(不含洞头区)、功能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于8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汇总上报市科技局。

联系人:市情报所  陈怡帆,联系电话:28811930;

高新处   林  海,联系电话:88962090。

 

              

          附件.doc

     1.2018年温州市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2018年温州市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息明细表

     3.承诺函

     4.区(功能区)2018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汇总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