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计〔2018〕176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2014〕89号)规定的竞争性评审立项程序,经研究,决定将“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创新服务平台开发及应用-电力行业图像识别开源开放创新服务平台研发”等426个项目(课题)列入2019年度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其中招标项目38项、竞争性项目376项、省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12项,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18年12月31日前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提交项目合同书,逾期未提交的视同放弃项目立项资格。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交合同书后,即可根据项目申报书先期开展立项项目的启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有关规定,履行好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主体职责,做好专账核算,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清单.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