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高〔2018〕194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试行办法》(浙科发高〔2015〕193号),经第三方评估,六和桥等49家众创空间绩效评价为优秀,给予通报表扬。其中,六和桥等23家新晋优秀单位授予省级优秀众创空间称号。
根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79号),商省财政厅同意,杭州枫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在2019年下达的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希望优秀众创空间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体系等方面为全省提供经验和示范。各地要学习借鉴优秀众创空间经验和运营模式,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不断加大众创空间建设力度,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
附件:2018年度优秀众创空间名单.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18日
抄送:省财政厅,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18年12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