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外专〔2019〕19号
各市科技局(杭州、宁波不发)、外国专家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要求,现就申报2019年度科技部“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省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省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调整
为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科技部对2019年度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做如下调整:
(一)将国家外国专家局原战略产业人才引进项目、企业创新人才引进项目、现代农业人才引进项目、社会发展人才引进项目、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含 “国家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 ),应按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对申报的本年度引进计划将予以重点支持。引智基地开展专家引进、技术培训等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任务的,可申请引智成果推广经费支持(引智成果推广经费须单独申报,专款专用)。2019年度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等,将继续滚动支持,并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经费需求。2019年度“111计划”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大类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省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并优先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省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浙江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五、申报材料
(一)电子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可登陆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进行在线申报。具体申报方法可登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http://www.zjkjt.gov.cn/)“通知公告”栏参阅附件的申报视频(附件1、2)。
1.“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页须经项目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2.“市级(高校、科研院所)归口管理部门意见”页须经各地、各主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并签署意见后扫描上传。
(二)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等,原件由各地、各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要求项目单位留存备查。
六、申报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引进外国专家工作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加强人才安全意识,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二)申报项目要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组织申报。项目申报要经专家充分论证,申报内容要准确完整,各项信息要据实填报,不得虚列虚报。
(三)项目网上申报工作请于2019年3月8日完成。
联系人:张晓娜 电话:0571-87051070,
电子邮箱:zhangxn@zjinfo.gov.cn。
附件:1. 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2. 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主管部门)
附件:3. 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人单位)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2月27日
附件1
有关单位名单
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国资委、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中国水稻研究所、巨化集团公司、省农业科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树人大学、温州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