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年度新认定(备案)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等奖励政策(具体要求和奖补金额见附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不含洞头区)、功能区科技局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20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区(不含洞头区)、功能区科技局会同属地财政部门于5月1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转市科技局审定。其中市属企业直接由市科技局审定。
三、审定通过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由各属地科技部门予以政策兑现。
政策咨询联系人:
鹿城区科技局 张逸鹇 56987856,王 友 56987850;
龙湾区科技局 谷知坚 86968776,张晓勇 86968773;
瓯海区科技局 程学翔 88539971,陈 旭 88537557;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任涨渝 55875152;
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余凯 85851779,苏义86995572;
浙南科技城科技局 姜日成 88019703,林芸芸88019704;
温州市科技局 吴施熠徽 88962057。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陈驰 88960883。
附件:2019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奖励项目汇总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2019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部分奖励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奖励项目 | 奖励金额 | 要求 | 申报材料 |
1 | 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奖励 | 1000万元 | 2018年度新认定 | 国家部委认定文件 |
2 | 省级企业研究院奖励 | 40万元 | 2018年度新认定 | 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认定文件 |
3 | 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奖励 | 按省财政补助资金额给予同比例配套 | 2018年度新认定 | 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认定文件 |
4 | 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奖励 | 20万元 | 2018年度新认定 | 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认定文件 |
5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20万元 | 2018年度新认定、市外引进视同新认定 | 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备案复函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6 | 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 | 10万元 | 2018年度新认定 | 省科技厅评定文件 |
7 | 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 | 国家级500万元、省级250万元 | 2018年度新认定 | 国家部委认定文件,省科技厅认定文件。 |
8 | 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奖励 | 国家级30万元、省级20万元 | 2018年度新备案 | 国家部委备案文件,省科技厅备案文件。 |
9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 | 每认定一家给予所在孵化器(众创空间)10万元 | 2018年度新认定 | 1.科技部火炬中心的备案复函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孵企业)。 2.在孵企业的入孵协议、营业执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