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温委办发〔2016〕7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温州市科技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实施操作细则》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要符合《温州市科技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实施操作细则》中的《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
(二)项目所属的技术合同应在2016年7月22日至2018年12月31日签订,并已在辖区网上技术市场和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上报:
(一)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电子信箱(cgc@wzkj.gov.cn)。
(二)书面文档包括项目申报书、附件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经辖区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寄送温州市科技局。
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
三、审核推荐
请各地科技部门严格审查申报单位材料,务必剔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杜绝虚假交易项目。在审查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基础上,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上报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书面文档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0日(以寄出邮局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改革绩效处潘锋,88962047。
附件:
1.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细则
2.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4.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承诺书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22日
附件:温市科发〔2019〕8号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温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