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科技大市场服务机构入驻管理办法》(温市科发〔2018〕38号)文件要求,经市科技局审核,温州博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符合入驻要求,拟入驻温州科技大市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论处。以企业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机关纪委,88962055;成果转化与改革绩效处胡贤波,88962022。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温州科技馆南楼
附 件:温州科技大市场拟入驻服务机构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温州科技大市场拟入驻服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