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各类机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和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温政办〔2018〕12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9年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自创区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和基础性科研项目三类。
(一)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
1.申报对象:在市本级及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具备相应产业化条件的企业合作联合申报。县(市)域及洞头区企业若要申报项目,必须与在温高校、市属科研院所合作,并以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为主体联合申报。
2.重点支持方向: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要聚焦“5+5”产业领域,围绕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网联汽车、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电气、鞋革、服装、汽摩配、泵阀等五大传统产业,重点开展前沿技术探索、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以及工程化转化三类技术,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研制一批自主创新产品。
3、补助额度:以项目合同管理方式,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二)自创区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根据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在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中择优遴选10项左右的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申报对象:在自创区“一区五园”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科研工作基础的企业。
2.重点支持方向:聚焦五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突出智能装备、生命健康两大主导产业。重点瞄准智能电气(准智能微网与分布式发电、智能电气产品与成套设备等)、工业机器人(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等)、激光与光电(高波段激光器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汽车电子等)、生命健康(医用生物材料、干细胞临床转化应用、精准医学、智能医疗装备等)等产业细分领域中的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包括装备、部件、材料、工艺等方面);属于“人有我无”且“无法替代”的技术,靠自身技术力量无法攻克解决,需要联合外部科技资源或人才团队,合力攻关的技术问题。
3.补助额度:以项目合同管理方式,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的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三)一般基础性科研项目
1.申报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好科研工作基础的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行政事业单位或机构。
2.重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资源环境、人口健康与保障、公共安全、减灾防灾、农业与农村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以及软科学研究。
3.补助额度:基础性科研项目分经费资助立项和经费自筹立项两种支持方式。申报经费自筹项目,须填写《科研项目经费自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经费资助项目,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由市级财政全额补助,各县(市)只能推荐申报经费自筹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z.zjzwfw.gov.cn/art/2018/4/12/art_49586_361647.html,点击“网上办理”登陆后选择“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自创区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或“基础性科研项目”,在线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能出现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理。具体申报要求见项目管理系统登录界面“申报说明”。
(二)审核受理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点击“初审通过”,不符合要求的点击“退回”按钮。项目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归口管理部门重复上述操作完成推荐申报。初审通过后,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工作人员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
(三)受理反馈
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短信及时通知该项目已被正式受理情况。
三、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7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
四、申报说明
(一)根据省、市“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申报时不用提交书面材料,企业不用提交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科技合作项目,需上传合作协议扫描电子版。书面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待项目评审通过签订合同时再报送。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的(含经费自筹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或同一课题本次只能申报三类课题中的1个项目。
(三)企业仍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此次项目;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申报时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可以放宽到2项,超过2项(不含2项)的不得申报。
(四)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
五、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和择优推荐,协助做好网络电子数据的提交工作。
(二)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过市级有关部门的立项经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三)项目立项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自创区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承担单位属乐清市和瑞安市企业的,经费由乐清市和瑞安市财政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研发投入与综合服务处 王小军 88962021
高新产业与自创区建设处 吴施熠徽 88962057
成果转化与改革绩效处 胡贤波 88962022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洪 丹 88962069
科技合作与院校服务处 林思思 88962029
项目受理中心(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一楼社会事务综合专区161窗口):
联系人:张风帆 88287629
吴青青 88925631
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黄良孟 28811915
潘 栩 88962018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7日